广州华美英语实验学校校友会章程

第一章  总  则 

第一条  本会名称为“广州华美英语实验学校校友会”。

第二条  本会的宗旨是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,激励校友发扬广州华美英语实验学校真诚、博爱、尚美、求索的优良传统,为母校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。本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本会为非盈利性机构。

第三条  本会的主管单位是广州华美英语实验学校,会址设在广州华美英语实验学校内,校友会24小时服务专线:020-87210083

第四条  本会设立专门网站,域名为<>www.hmalumni.com,本会设立专门公众号——“华美岁月”. 

第二章  >任  务 

>第五条  本会的主要任务是:

1、加强校友之间、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与交流,增进感情、交流信息,提供必要的支援与互助,并通过校友会的各类平台,帮助校友实现自我及事业的提升。

2、关心母校的发展,为母校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整体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质量献计献策,提供各种咨询信息和各种可能的支援。

3、积极收集、撰写有关资料、稿件和校友的成就并及时反馈给母校。

4、促进华美学校及校友在中国及世界各地的品牌形象、宣传及与政府、媒体、企业、社团的各方面联系。

5、利用海外校友分会力量为毕业生提供与本会性质相适宜的帮助。

第三章     

第六条  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属广州华美英语实验学校校友:

1、在华美学校学习一年以上的毕业生、肄业生、转学生及在校学生;

2、参加华美(冬)夏令营三次以上者;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七条  凡华美学校校友,经与母校校友联络处取得联系,承认本会章程,即为本会会员。

第八条 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
    权利:

1、校友会会员享有与校友会相关机构组织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2、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或意见;

3、对母校的各项工作通过相关渠道提出书面文字建议或意见;

4、可获取本会的有关资料;

5、批评、监督本会工作,向本会提出建议。

义务:

1、遵守校友会章程;

2、执行本会决议;

3、关心校友会的工作,参加校友会组织的活动;

4、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
5、维护母校声誉,支持母校的发展。  

第四章  组织机构 

第九条  本会设会长1人、常务副会长1人、副会长每届校友1人、秘书长3人(教师、国内校友、海外校友各1人),理事若干人(含海外校友),随今后毕业届数增加而增加。

第十条  会长全面负责校友会工作,主持召开理事会,全面了解校友的动向、组织开展有关活动,经常与校友会联系协商沟通。

第十一条  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,并具体落实到每一届毕业生的各项工作,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交流。

第十二条  秘书长负责本会的文秘、联络、宣传以及会长和副会长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
第十三条  理事会是本会的具体的执行机构,每位理事落实负责一届毕业班的联系工作,执行落实本会工作计划,以及完成本会的其他分工。

第十四条  华美英语实验学校终身荣誉校长为校友会会长。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均由华美校友会提名,理事会讨论协商产生。任期暂定为3年,届满后可连任。

第十五条  母校设华美校友会秘书处,秘书处可由校长办公室、招生办、学部教师和校友组成,负责协调和联络海内外的校友。

1、各地区校友分会联系事宜及日常工作;负责接待国内和海外返校校友讲学、参观访问等事宜;编辑网站稿件和校友会有关刊物。

2、负责建设维护华美校友会网站,每年不定期向全体会员发行,传递本会活动信息。

第五章    

第十六条  本会经费由华美学校出资(预算额度根据当年活动内容以及过去各届预算结果,由校友会理事大会会长及副会长讨论后确认)、校友筹集或捐赠和社会赞助为辅助性经费来源,校友及社会捐赠资金出台相应的经费管理规定,规范执行预决算制度,定期公示并接受全体校友监督,

第十七条  本会专职工作人员津贴参照华美学校有关规定执行,兼职人员津贴根据相关活动实际开支由秘书处报请会长批示后执行。

第十八条  校友会经费严格按照财务程序,公开透明执行,实行专款专用;每学年结束后通过校友网公布本年度校友会费用支出细则,接受全体校友监督。

第十九条  校友会可根据实际需要,收取相关活动或相关工作的基本成本费。

第六章  校友活动组织

第二十条  理事大会每年于校庆日召开。讨论理事会下年工作计划,核准人事变动情况,核准下年度校友会相关预算,以及听取上年度相关工作总结以及预决算执行情况。

第二十一条  本会每年根据校友会工作安排举行相关活动(详见华美校友会工作及实施方案)。各届校友分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届或联合举行小型校友活动,提前报备校友会秘书处及会长即可。

第二十二条  校友定期回校参加各类活动,并通过“校友讲堂”的方式向在校校友传播正能量、分享创业心得和人生感悟等。

第七章    

第二十三条  本会在遇到不可抗力的困难等原因必须终止活动时,由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,同意终止,并由会长签署有关文件后,即可终止本会活动。

第八章    

第二十四条  本章程经2016619日校友会理事大会通过施行,原校友会章程同时自行废止。

第二十五条  本章程由理事会秘书处负责解释,并根据本章程制定工作细则。

 

广州华美英语实验学校校友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619